日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会组织实施的博士后工作站综合评估结果揭晓,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评为良好级。
2010年8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489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长江所获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长江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人事处设专人管理。2011年6月,长江所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协议书。截止目前,已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建站以来,为了规范管理,所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博士后中期考核办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博士后出站办法》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博士后退站办法》,为工作站的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站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密切合作,积极申报各类课题,先后设置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岗位2个,申请获得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面上二等资助两项,4人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长江所将以此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为契机,扬长避短,查找差距,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服务保障,把博士后人才队伍打造成推动所科技创新的重要生力军。
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2012年以前设立的214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12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了综合评估。
(来源:人事处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