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9月27日电 (记者朱虹)今日,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会上,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谈到,农业农村部门在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聚焦政策落实、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主要抓了建章立制、能力建设、资源养护和宣传引导四方面工作。
第一,抓建章立制,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一是出台禁捕配套文件。印发《关于健全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持续巩固提升“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配合、运转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督导机制。印发《四川省长江禁捕暗查暗访工作方案》《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强化暗查暗访、约谈督导等措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市(州)政府政务目标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和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第二,抓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全省渔政执法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196个、1413人的渔政执法队伍和190个、3991人的协助巡护队伍。二是配强执法装备。按照“六有”标准加大渔政执法装备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配备执法船艇184艘、执法车119辆、无人机227架、视频监控设备1402套,初步构建起“人防+技防”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三是开展执法行动。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护渔百日”等专项行动,禁捕以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8万余人次,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6673件,始终保持对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第三,抓资源养护,全力保护好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一是规范开展增殖放流。连续9年与全国同步开展“放鱼日”活动,加大对长江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的放流数量,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放流活动。二是加大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基地和农业农村部宜宾长江鲟人工繁育基地建设,并于今年8月正式挂牌。组织开展珍稀濒危物种繁育研究,长江鲟野外繁殖试验初步成功,川陕哲罗鲑全人工繁育实现突破。三是强化水域生态修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及重要栖息地管理,做好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违规建设等行为,督促落实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四是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在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设置132个监测站位,覆盖全省60%以上的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及时掌握长江十年禁渔后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状况,并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禁捕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
第四,抓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水生生物保护氛围。一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适时通报禁捕进展情况,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二是规范休闲垂钓管理。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引导群众规范垂钓。三是开展“宣传月”活动。每年与全国同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生生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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