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华鲟产卵场调查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为加强中华鲟的保护工作,确定中华鲟产卵场及产卵规模,2015年9月14日,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对《2015年中华鲟产卵场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研讨。会议由长江办资环处赵依民处长主持,长江办李彦亮主任、国务院三峡办水库司周维巡视员出席会议,特邀曹文宣院士到会指导。

    2013和2014年连续两年,长江水产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在葛洲坝坝下产卵场均未监测到中华鲟的自然繁殖活动。2015年,东海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在长江口监测到中华鲟幼鱼,经鉴定为2014年秋天产卵繁殖的野生中华鲟幼鱼,但其产卵时间和地点均不清楚。未来中华鲟的产卵活动能否延续仍未可知。因此,迫切需要开展相关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实施方案由长江水产研究所起草,按照分区域协作,各单位调查范围相对集中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各单位的技术特长和优势,坚持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参与。

    与会领导和代表充分肯定了实施方案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认为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充实、布局合理、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后立项实施。

    该实施方案通过论证及后续的实施,将对中华鲟产卵场及自然繁殖的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湖北省水产局、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江西省鄱阳湖渔政局、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华鲟研究所、东海水产研究所、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长江水产研究所、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湖北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涉及中华鲟保护的单位代表也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