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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所工会获“省直机关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作者: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12-28 00:00字体大小:【】【】【

  日前,湖北省直机关工委发文表彰了一批先进工会组织、工会小组和一批优秀工会工作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工会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省直机关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一直以来,长江所工会自觉接受所党委的领导,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利益,坚持以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主要事迹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会关系转入武汉后,长江所工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同时长江所工会能够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体现在将项目聘用人员均吸收为工会会员,同样享受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二是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长期以来,凡是涉及全局性、涉及广大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从酝酿阶段开始,长江所工会和职代会便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和建议,每一个草案的修改都是在吸收了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完成的。另外,职代会还参与每年部门的年终考核和中层及以上的干部考评。三是注意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状况。长江所工会工作人员把自己完全融入到群众中去,能及时感知到几乎每一个人最关心的问题。四是关心会员身心健康。长江所工会把关心会员身心健康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自2015年起,男女会员每年一次体检,而且提高了体检费用的报销标准。每年为女职工购买“女性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五是关注会员生活。开展了生日送祝福、生病住院和节假日送温暖、高温假送清凉等活动,让工会会员体会到工会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六是规范经费管理。在经费管理上,不仅有健全的组织形式,也有正确的组织意识,及时向上一级工会缴纳经费,并做到年头有预算、使用为透明、年尾有通报。七是积极组织或参加文体活动。积极参加荆州或者湖北省工会组织的运动会、登磨山、征文比赛、书法、摄影、手工艺作品大赛等活动,并多次获奖;每年还组织一次秋季趣味运动会。

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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