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受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委托,陕西省财政厅收费管理处朱和平处长一行4人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对长江所2010年7月以来领购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长江所是否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的财政票据种类及数量与《财政票据购领证》是否记录相符;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并设置票据管理台账;财政票据使用记录是否齐全,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混用、串用、代开财政票据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性收费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定长江所严格执行了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规范,使用合格。同时,检查组还对长江所票据开具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