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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产研究所召开科研主体搬迁动员会

作者:来源:不详 发布日期:2010-12-22 00:00字体大小:【】【】【

  2010年12月21日,长江水产研究所召开科研主体搬迁动员会。全所在岗职工、项目聘用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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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党委书记郑志灵主持。

  所长邹桂伟作搬迁动员报告。报告指出,所科研主体搬迁武汉后,按地域产生出武汉、荆州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同属于长江所,是长江所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报告围绕科研主体搬迁目的、武汉研究中心未来发展趋势、荆州基地发展设想以及搬迁具体要求作了动员。报告回顾了长江所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科研主体搬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所武汉研究中心的未来愿景作了展望,号召搬迁同志加倍努力适应未来发展,将所武汉研究中心努力建成淡水科技创新中心、培养优秀人才的基地和学术交流的便利之所,使长江所进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报告提出了所荆州基地的发展设想,荆州基地作为长江所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将纳入长江所的统一发展规划之中。荆州基地是全所淡水渔业资源保护利用和成果转化基地,承担长江珍稀水生动物保育与增殖放流、长江渔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淡水养殖动物种质资源保存与新品种培育、中试与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四技服务”的工作,参与地方水产业建设;承担现有离退休人员安置和服务工作;承担物业管理与运营工作。

  邹桂伟所长对搬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迎难而上,服从调度,确保搬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严格搬迁纪律,确保档案资料、仪器、办公设备等保管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定岗武汉人员要尽快适应环境转变,要有吃苦的准备。荆州基地人员不可有消极情绪。全体党员干部要在环境变化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四是中层干部在定岗前正常开展工作,不可懈怠。五是定岗武汉人员作好搬迁准备,安排好食宿等。有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副所长曹经晔再次详解了《所科研主体搬迁实施方案》、《所科研主体搬迁框架方案》,并作动员:一是代表所纪委对全所党员提出要求,即要服从大局,履行承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所党委、所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上来,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求全所职工做好国有资产的维护和管理。三是感谢离退休老同志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帮助长江所抓住发展的机遇,再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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