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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作者: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7-03-16 00:00字体大小:【】【】【

附件:1.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招标文件.docx

         2.工程量清单电子版.rar

         3.水池及围墙改造.rar

 

 

招标文件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20170316

 

 

 

 

招 标 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17年3月16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已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常务会议立项批准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自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

工程地址:荆州市窑湾农场长江所窑湾试验场内。

项目规模:鱼池挡墙约177米,围墙54米。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控制金额:24.53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2个鱼池及一段围墙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 业绩3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在长江所窑湾试验场内签名,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16日开始,在长江水产研究所网站(http://www.yfi.ac.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31日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开标地点: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

联系人:程保琳  蔡正龙       

电话: 13872289350  13886596044

 

 

                                                          2017 年3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

联系人:程保琳       蔡正龙       

电话: 13872289350  1388659604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项目名称

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鱼池维修项目

1.1.5

建设地点

荆州市窑湾农场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内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2个鱼池及一段围墙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年(竣工时间2010年1月1日至今)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3个及以上业绩。(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本工程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 2017年3月 20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以邮件方式发送至375745503@qq.com。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时前;获取书面答疑方式:在长江水产研究所网站(http://www.yfi.ac.cn)下载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3 20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375745503@qq.com。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331   14      30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3.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1]为依据。

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 [提示: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

4.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和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分部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7.1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 元人民币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7.5

 

装订要求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长江水产研究所窑湾试验场内

5.2

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长江所自行组建

根据报价、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综合评议中标候选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格的10%。

3.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招标人帐户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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