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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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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格评聘的相关规定

作者:来源: 发布日期:2008-01-21 00:00字体大小:【】【】【

        二十、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中,确有真才实学,并在本职工作岗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科学研究、技术设计、技术推广和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规定者,经考核具备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推荐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推荐申报副高级职务:

①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只限第一作者)。

②获得国家级三等、部级二等以上奖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一二完成人。

③正式出版过专业性技术性的著作或译著。

④直接主持过大型科技项目,而且该项目已经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⑤任本专业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连续甲等。

2、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推荐申报中级技术职务:

①任本专业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连续甲等。

②担任省部级三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一二完成人。

③直接主持、管理过中型以上项目的业务技术工作,并产生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只限第一作者)。

        二十一、自一九九一年一月起,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先通过破格晋升条件的考核和本专业理论知识的考试,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但其中符合本文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者,可不参加考试,由单位考核确认其是否具备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的组织办法另行规定,京外的单位可随地方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评聘破格晋升人员,须组织公开答辩或者必要的技能测试。评审通过者须报上一级从事职改部门备案,三个月之内未提出异议者方可公布聘任。

                                       --摘自《农业部部属单位深化职称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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