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上海海洋大学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作者:来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24 10:40字体大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3号)和《2018年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 招生名额:7名,每位导师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二、 复试分数线:

  1.公开招考专业:英语成绩≥50分,业务课1成绩≥60分,业务课2成绩≥60分,总分≥200分。

  2.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70分。

  三、 报到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8年5月28日(周一)下午13:00-15:00

  报到时间: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629室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1-61900053

  四、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5月29日(周二)上午8:30-17:00

  报到地点: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506会议室

  报到携带证件:

  1.应届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提交体检表。

  2.历届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体检表。

  体检表下载地址:http://yjs.shou.edu.cn/down.aspx?info_lb=629&flag=98

  五、 复试流程

  1.上线考生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2.面试环节包括PPT形式自我介绍(时间严格控制,公开招考考生8分钟,硕博连读考生15分钟,重点陈述科研和学习情况、论文发表、科研奖励等内容)、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及综合知识问答。在陈述过程中,不得涉及本人毕业学校,硕士生导师以及拟报考导师等信息。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

  六、 计分原则

  1.复试成绩(以100分计)=所有评委评分总和/评委数

  2.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成绩×30%

  七、 录取原则

  1.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按照招生名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 其他

  博士招生复试期间,对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赵鹏飞zhaopf@cafs.c.cn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1日

 

上一篇:鱼类营养与饲料研究室项目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下一篇:中国海洋湖沼学会、中国动物学会鱼类学分会2018 年学术研讨会的通知(第二轮)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