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6月28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举行的“保护长江鲟、共护母亲河”系列宣传活动在重庆市南岸区广阳岛举行。5000余尾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流入长江,1849件禁用渔具被集中销毁。
长江鲟,又称达氏鲟,是我国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誉为“水中国宝”,是和恐龙同期存在的古老物种,更是研究鱼类和脊椎动物进化的活化石。受过度捕捞、非法捕捞以及环境污染、宏观生态格局改变等因素影响,长江鲟野生种群几乎绝迹,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极危级。2018年5月15日,农业农村部出台《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严令禁捕的同时,明确提出开展长江鲟资源恢复和自然种群重建行动要求。
当日,在特邀渔业专家和水产工程师的见证和监督下,与会嘉宾和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40余人分十批,在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广阳岛)放流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三种鱼苗5000余尾,价值合计10余万元。这批鱼苗系市五中法院从农业农村部公告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购买,均为适合在长江重庆段水域生长繁殖的符合环保生态要求的鱼种,对恢复长江上游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包括地点及鱼类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本次放流方案依法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同意,购买鱼苗的资金则来源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捕捞、食用长江鲟重大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自愿交纳的生态修复金。
活动现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综合执法总队还通报了近期各地依法收缴禁用渔具等情况,随后对已收缴的可视竿、矶竿、手竿、钓具、地笼网等1800余副禁用渔具进行现场集中销毁。
(总台记者 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