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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总站学会组织开展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评估工作集中研讨

作者: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发布日期:2024-03-06 14:51字体大小:【】【】【

  本刊讯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4〕号)要求,为做好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评估工作,2月29日,在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组织有关专家,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就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评估工作相关事宜开展了集中研讨。本次活动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人主持,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衣艳荣,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中国水产学会秘书长崔利锋出席并讲话。

  衣艳荣在讲话中指出,当前长江中华鲟自然种群已经连续7年没有发现自然繁殖,保护形势十分严峻,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长期以来中华鲟种质资源分散、保种繁育工作缺乏长期投入保障等相关问题,以本次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为契机,推动相关保护方面形成合力,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高效务实地开展中华鲟保护工作,推动中华鲟野外自然种群资源的加快恢复。

  崔利锋宣读了本次评估专家组名单,介绍了全国水产总站学会目前开展的相关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他指出,中华鲟作为长江流域的珍稀旗舰物种,其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定程度上代表着长江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效,全国水产总站学会参与这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全力配合部长江办和评估专家组,提供各项服务和支撑,为评估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完成做好保障。

  会议对《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评估工作方案》及配套评估打分表、遗传档案采集要求等材料进行了研讨,全国水产总站学会资源养护处相关同志介绍了上述材料的具体内容,16位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评估专家组成员参与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下一步,全国水产总站学会将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和《工作方案》确定的进度安排和评估程序,组织评估专家组做好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评估工作,推选出一批建设标准高、保种能力强的中华鲟种源保护繁育基地,推动中华鲟种源保护和繁育能力切实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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