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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联动统筹推进 各地制定印发 “五大行动” 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中国水产 发布日期:2020-05-14 16:05字体大小:【】【】【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部署,全国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根据我部文件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统一思想、统筹谋划、明确目标,指导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印发执行,正式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截至2020年4月30日,共收到20个省份反馈了落实信息。

  其中,以农业农村厅(海洋渔业局)名义发文的有:吉林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海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区、青岛市。以农业农村厅(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有:安徽省、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以水产技术推广站名义发文的有: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区,江苏省。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还专门发文,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

  针对各个行动,各地均明确了工作目标。

  北京市: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2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3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2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5个以上,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2个以上。

  山西省:计划建立省级“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6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3个以上,建立省级“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3个以上,建立省级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5个以上,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2个以上。

  吉林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7个,推广技术模式3项,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2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10个以上,开展水产新品种、土著种试验推广,建立4个推广基地,研究制定2个良种良法配套技术规范。

  江苏省:计划选择3个技术模式,分别建立海水类推广基地5个、淡水养殖类推广基地5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15个以上,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5个以上,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4个以上。

  浙江省:计划建立海水养殖推广基地5个、淡水养殖推广基地5个,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5个,拟建立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34个(其中宁波5个),共指导建立试验推广点10个,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5个。

  安徽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40个以上(其中稻渔综合种养基地20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5个以上,择优推荐全国示范基地6个以上,包含3个以上技术模式,建立省级“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10个以上,择优推荐全国示范基地3个以上;建立省级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40个以上,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推广点15个以上,建立省级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10个以上,择优推荐全国试验推广点3个以上,建立省级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10个以上,择优推荐全国试验推广基地4个以上。

  福建省:计划建立海水类推广基地6个、淡水类推广基地10个,在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建立5个示范基地,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15个以上,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示范点7个,建立水产良种试验推广基地10个。

  山东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10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3个以上,建立5个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20个以上,建立配合饲料替代野杂鱼试验推广点10个以上,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4个。

  河南省:计划选择3个以上技术模式,建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基地6个以上;建立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基地3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10个以上;建立试验良种基地4个以上。

  湖北省:计划依据部筛选的9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及实际情况,确定3项技术模式,建立示范推广基地6个;依据部筛选的5项尾水治理技术模式及实际情况,确定3项技术模式,建立示范推广基地3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示范推广基地15个,建立配合饲料替代野杂鱼试验推广点10个以上,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4个。

  广东省:计划建立海水和淡水养殖类推广基地16个,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5个,建立20个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8个,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8个。

  广西区:计划建立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基地18个,建立“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10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示范基地10个,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示范基地1个,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4个。

  海南省:计划建立海水类推广基地5个以上,建立淡水养殖类推广基地5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4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5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10个以上,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2个以上,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4个以上。

  重庆市: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10个以上,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模式3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6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10个,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2个以上。

  贵州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9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4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2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9个,建立水产新品种或地方土著鱼类试验推广基地4个以上。

  云南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10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7个,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示范基地”2个以上,总结提炼适合本地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1-2项,重点渔业州、市创建尾水治理技术示范基地1-2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5个,设立1-2个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引进经国家审定适宜在云南养殖的水产新品种2个以上。

  甘肃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基地”3个,推广技术模式3项,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示范基地”2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示范点5个,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2个。

  青海省: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2个以上,推广技术模式4个以上,建立工厂化循环水处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3个以上、建立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3个以上,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5个,建立鲑鳟鱼良种推广基地2个以上,示范推广优质、高效、安全的鲑鳟鱼和土著鱼类新品种2种以上。

  宁夏区: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12个,主要推广技术模式3个,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8个,主要推广技术模式3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5个,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2个。

  青岛市:计划建立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5个,推广技术模式3个,建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推广基地”5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5个以上, 开展刺参“参优1号”试验推广,建立推广基地3个。

  此外,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了《关于请报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有关信息的通知》(农渔技办函〔2020〕80号),要求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及时报送“五大行动”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情况、实施进展和重要活动情况、示范基地遴选及其基本信息、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意见建议、各项行动需要单独报送的相关信息、农办渔〔2020〕8号文要求的工作总结以及各省认为需要反映的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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