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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话大保护”-危起伟:生命长江未来可期

作者: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日期:2021-01-11 16:53字体大小:【】【】【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水生生物,其独特的生态系统对维持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流域开发与渔业可持续发展、水生生物养护及多样性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技术和政策问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扭转长江生态恶化趋势,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宣布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和大型通江湖泊将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生命长江,共同的母亲河

  长江是世界第三、中国第一大江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8.8%,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9958亿立方米,占全国的35%,承载着全国32%的人口和34%的经济总量,是我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重要的清洁能源战略基地、横贯东西的“黄金水道”、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宝库和改善北方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支撑,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区域之一。在当前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保护好长江,不仅关系到流域人民的福祉,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长江流域类型多样的生境孕育了丰富的生物类群。长江流域分布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包括淡水鲸类、鱼类、爬行类、两栖类等多种生物类群,其中鱼类有400余种,约占我国淡水鱼类种类数的1/3,列为国家级保护动物的鱼类有10余种;两栖动物共记录有145种,占全国种类数的45%;爬行动物共记录有166种,长江流域特有种有24种,占全国特有种的42%。长江珍稀特有物种众多,是我国生物多样性的典型代表。长江还是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的种质资源库和基因库,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对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衰竭,禁捕势在必行

  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记录,20世纪50年代初长江流域捕捞产量为43万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约为38万多吨,20世纪70年代捕捞产量约为23万吨,20世纪80年代初下降至20万吨,20世纪90年代下降至10万吨。21世纪初,长江主要渔业水域捕捞产量下降至不足10万吨,捕捞量相对稳定,其原因主要是捕捞强度持续增加的结果,长江渔业资源总体仍呈持续衰退趋势,种群结构小型化趋势明显,补充群体进一步缩减。  

  摸清家底,助力禁捕工作

  长江十年禁渔期间,有必要紧密跟踪关注流域鱼类资源保有量的持续变动,加强补充群体调查与评估,科学评估禁渔的效果,关注种群结构演变规律,为进一步开展生态修复提供数据支撑。

  然而,系统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当前急缺科技和本底支撑。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流域针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开展得比较系统全面的调查仅有一次,即20世纪70年代(1973-1975年)的长江六省一市水产资源调查,迄今已40余年。期间因各种需要,也开展过一些专题或区域性的调查或监测性工作,但这些调查,多是针对特定对象或是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内开展,缺乏对整个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全面深入的了解。

  第一次长江水产资源调查,由前国家水产总局于1972年在全国农林科技重大研究项目中提出,指定长江水产研究所为联系单位,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六省一市共同协作完成。在各省市水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组成专业调查组37个,调动专业人员200余人,同时由长江水产研究所牵头与有关省协作,进行刀鲚、鲥鱼、鲟鱼的专题调查,历时2-3年,先后完成了各省的水产资源调查和几项专题调查报告。

  第一次长江专项调查取得丰硕成果,出版的《长江水系渔业资源》等一直是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本底状况的重要参考。但40多年以来,长江流域的经济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形势下,亟须再次对长江流域以长江水生生物为代表的整个水生态系统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摸清家底,为诊治“长江病”提供科技支撑,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

  在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下,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简称长江专项调查)项目于2017年开始实施,一期计划实施5年(2017-2021年)。截至目前,项目已实施近4年,已基本查清了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家底,取得了较好成效。如调查发现长江水系共分布有鱼类435种,包括420种土著鱼类(含374种淡水鱼类、8种洄游型鱼类、38种河口定居鱼类)和15种外来鱼类。2017-2019年长江专项实施期间,发现历史有分布而本次专项中未采集到的鱼类有130种,占历史分布鱼类总种数的30%。查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川陕哲罗鲑、秦岭细鳞鲑等濒危物种自然种群的状况,调查发现近三年来(2017-2019年)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川陕哲罗鲑都没有自然繁殖活动发生,亟须加强对这些濒危种的保护。

  科技助力,共保生命长江

  当前,基于长江专项调查等项目现有进展,结合当前长江全面禁捕的形势,后续建议着重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变动和禁渔效果评估。扩大现有调查水域范围至一些非通江的大型湖泊,涵盖长江流域332个已经实施禁渔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并适当增加调查的强度。二是尽快开展长江濒危种现状的调查评估和种质资源收集。在已有三年多的调查中,有近130种鱼类未能采集到样本,这些鱼类多属国际、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物种,属于濒危保护种,在禁渔前后这些鱼类种群状况将如何变化,亟须进行深入调查评估。对于有些种群数量已经很少并可能出现野外绝迹的珍稀种类,要抓紧启动人工保种工作,收集储备种质资源。三是禁捕后渔业管理措施的研究。对一些非通江并且历史上曾作为重要渔业水域的湖泊,在渔业资源快速恢复后,需深入研究开展鱼类种群调节性捕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把生态保护、生物养护、资源利用等工作有机结合;对于禁捕后长江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等渔业活动的科学管理,也亟须尽快研究禁捕后休闲渔业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四是开展水生生物栖息地的调查评估和修复示范,重点开展河湖消落区、鱼类“三场一通道”(即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的调查评估,并开展修复示范工作。五是加快推进长江旗舰种的种群重建。对于一些濒危种而言,由于其天然个体已经非常稀少,禁捕也很难修复或恢复其物种资源,如长江鲟,必须采取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科学管理等一系列综合措施,才能有效恢复其物种资源。六是加强有关项目成果的总结分析,尽快出版公开有关调查成果,建设数据库平台,推动调查成果共享共用。通过积极开展上述有关工作,将为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提供比较全面的基础数据,为长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示范,为相关政策制定与调整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总之,长江十年禁渔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在人类生态保护史上都是罕有的标志性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通过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水平,依靠科技手段,助力十年禁渔,让生命长江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

  (本文作者危起伟系水科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张辉系水科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王成友系水科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常务副主任、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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