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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产生态养殖工作成全国典型

作者: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1-01-18 17:11字体大小:【】【】【

近日,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简报,刊登浙江省生态养殖工作经验。近年来,浙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进现代渔业绿色发展为主线,加快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切实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源头管控

  一是优化养殖布局,分区差别化管控。浙江省2018年出台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指导全省80个县(市、区)发布实施县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以及养殖区,分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二是转变养殖方式,引导集约化高质量发展。浙江省鼓励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高效设施化养殖,推广多品种混养、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

  三是调整养殖种类,分类精准施策。湖州市引进优势明显的“长江1号”“申江1号”河蟹、“太湖1号”青虾、“中科3号”鲫鱼等新品种,试养和推广“优鲈1号”等效益好、污染少的优良品种,同时取缔鲶鱼养殖,严禁新增黑鱼养殖面积,推进黑鱼养殖减量提质转型。嘉兴市秀洲区要求限养区清退温室甲鱼等高污染养殖方式。

  规范末端治理

  一是狠抓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补齐治污设施短板。湖州市要求按照“一场一策”原则,以规模场自治、散户连片养殖集中治等形式,用三年时间在60万亩养殖池塘建成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实现循环水再利用或达标排放。嘉兴市从2018年开始推行“三池两坝”、“四池三坝”方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全市已有秀洲、嘉善、平湖、海盐、海宁五地启动全域治理,已完成治理面积5万亩,2022年将全面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二是加强考核监管,压实责任主体。浙江省将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和示范场建设、规模以上(30亩)的养殖主体养殖尾水实现“零直排”、健康养殖覆盖面等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并纳入浙江省“五水共治”和乡村振兴考核,将养殖尾水处理情况列为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一票否决项目。浙江省、市、县三级建立规模以上养殖企业档案,随机抽样检测养殖尾水。

  三是引入智能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湖州市联合浙江省淡水所、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和社会力量,建设尾水治理智能化监管平台。如德清县建成全国首个尾水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县1522个治理点进行智能化管理;南浔区菱湖镇建立渔业物联网智慧渔业养殖管理系统,实现在线生产管理和监测;长兴县洪桥镇将尾水智能监管纳入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加大扶持引导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治理投入。湖州市吴兴区按照工程结算审计总额补助60%,补助封顶1000元/亩,业主承担不少于400元/亩,乡镇包干兜底;德清县按照“分级投入”原则,根据养殖品种、处理设施面积配比情况实行定额级差补助(最高450元/亩,最低300元/亩),业主承担不少于20%,镇(街道)统筹其他资金。嘉兴市各县(市、区)分“三池两坝”、种养结合生态消纳两种处理模式开展以奖代补,平湖市奖励1200元/亩和600元/亩,秀洲区奖励1500元/亩和1000元/亩。

  二是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实施多种尾水治理模式,推进养殖尾水全域治理。浙江省2019年印发实施《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计划到2022年建设50个以上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1200家以上示范场。

  三是完善规范指南,加强技术指导。浙江省2020年发布《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范》,成为国内首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地方标准。湖州市出台《湖州市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工艺》,嘉兴平湖市、秀洲区分别制订发布《平湖市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指导意见》《秀洲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

  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水产养殖业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渔民增收获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改善,推动实现保护和发展双赢。下一步,浙江省以全省域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抓手,继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力争到2022年浙江省基本实现水产养殖重点县海淡水池塘及高位池(工厂化)养殖尾水零直排。

  生态养殖工作怎么做?

  如何推动水产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

  这些地方有亮点!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圩园生态农场

  在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圩园生态农场,可以看到,大片整洁的水域有序分散着养殖基地,水域中还种植了水生植物。

王江泾镇北圩园生态农场通过转变养殖模式、建立养殖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尾水处理系统,大大降低传统养殖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经初步测算,可实现年减少向自然水体排放氮0.89吨、磷0.327吨、用水量减少2.6万吨。

  水质变好的同时,养殖的鱼类品质也提升了,结合品牌建设,名特优水产品价格必将有所提升,实现实现渔民增收、渔业增效、环境增美。

  在嘉兴平湖市,“稻渔综合种养”是一大亮点工作。目前,平湖市涌现出了一批稻-小龙虾、稻-鳖、稻-鲫鳝等综合种养典型,平均亩增收2500元以上。不仅实现粮食稳定生产,小龙虾、甲鱼、鲫鱼等产出优质,还促进农民增收。

  此外,平湖市积极探索推行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启动全域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明确30亩以上规模养殖场、主要河道和重点断面周边养殖场采取“三池两坝”或其他集约型高标准处理模式,其余养殖场可选用种养结合生态消纳处理模式。对新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根据“三池两坝”、种养结合生态消纳两种处理模式,按养殖净面积分别给予1200元/亩、600元/亩的以奖代补。

平湖市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全”模式重要内容之一,入选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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