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所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周六)至5日(周三),共5天。5月6日起正常上班。4月25日(本周日)、5月8日(周六)两天补班。
二、放假前,请各部门做好安全自查工作,确认水、电、门、窗等安全。如发现隐患,请各部门视情况自行处理,或报所办公室(或基地/中心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三、放假期间,请全所职工继续做好防疫工作,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请值班人员按时到位,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请立即报告,并视情况妥善处理。
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