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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众智解长江大保护难题 民革中央以“法”作答

作者: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2-05-13 16:55字体大小:【】【】【

  (同心筑小康)集众智解长江大保护难题 民革中央以“法”作答
  中新网北京5月13日电 题:集众智解长江大保护难题 民革中央以“法”作答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自西而东横贯11个省区市。曾经,违法排污、过度捕捞、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等现象屡屡发生,长江不堪重负……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此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明确部署。
  2018年,民革中央把“长江大保护”列入年度调研计划,赴湖北、四川、重庆、江苏、上海、湖南、江西等地开展调研,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把长江保护法作为一类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
  2021年12月17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评选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民革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获评建言献策优秀成果。
  切实肩负“大保护”责任 树立整体性立法思维
  “以前长江大保护可能只是个‘选择题’,现在已经成为生死攸关的‘必答题’”调研组在调研中意识到。值得欣喜的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两年多来,国家相关部门和长江经济带11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各司其职、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着力解决长江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问题,长江生态面貌明显改善,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好的经验措施大家要加以总结归纳,不断推广,切实肩负起‘长江大保护’的责任。”调研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多次提到。
  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调研组发现,长江流域一体化保护法治体系尚未建立,依法治水能力仍较薄弱。
  当时,我国涉及长江的法律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还有《河道管理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但调研组认为,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协调统一的原则和目标,或是针对全国一般性情况,或是针对局部流域,或是针对水、土壤、生物等单一要素,部分领域还存在制度缺失,法律之间还不能有效衔接,难以为长江全流域的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调研组建议,树立整体性立法思维,统筹考虑各地改革发展、各项区际政策、各类领域建设、各种资源要素,尽快制定出台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开发、保护、利用等活动作出原则性规定,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根本法律遵循。
  理顺权责联动执法 发挥环保公益诉讼优势
  调研组还发现,长江流域保护和管理涉及水利、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渔业、交通等多个部门,沿岸有11个省市区,其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往往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划,个别河段还会出现分属不同行政区划的两位“河长”。而且,这些部门和省份还没有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机制,亟须顶层设计,理顺权责,联动执法,协同推进。
  “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调研组认为,长江大保护是国家的事、社会的事、部门的事,也是每个人的事,长江上中下游不能相互推诿责任,应该互相抱团,共进退,以协同性理念严格执法,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一起把长江母亲河保护好。
  为此,调研组建议,一方面要注重顶层设计,强调多方协同,成立以生态环境部为牵头单位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统一决策部署,明确权责划分。建立长江沿岸各地环境执法协同联动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另一方面,要建设长江流域综合执法网络管理平台,共享执法信息,提高执法效率。合力查处跨行政区划的污染案件和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岸线利用要求的产业和项目。依法提高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控危化品事故风险。
  2018年5月,民革中央赴上海调研,调研组名单中出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代表。“强强联合”为的是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长江大保护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真正把其中的司法难点问题“挖深吃透”。
  “环保公益诉讼工作是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调研组认为,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期望很高,检察机关可以找好切入点,抓好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制度优势。
  2018年,民革中央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调研,有关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在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得到体现。
  2020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开始实施,民革中央的建议在相关计划中得以呈现。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2021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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